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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市李振华老师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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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市李振华老师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

淄博市李振华老师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

齐鲁网·闪电新闻5月(yuè)23日讯 5月23日,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传来喜讯,沂源县实验中学原校长李(lǐ)振华荣获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(mófàn)荣誉称号,成为继孟祥民、朱彦夫之后(zhīhòu)淄博市第三位全国道德模范。 1953年,李振华从(cóng)南京随支教队伍来(lái)到沂源县。工作期间,他(tā)多次(duōcì)放弃进城、回南京和转行的机会,将青春永远扎根在沂蒙的群山之中。从工作第一个月起,李振华便(biàn)每月(měiyuè)拿出工资的四分之一资助贫困生,一直坚持了50多年(duōnián)。2009年后,他每月只留500元作为基本生活费,其余的也都全部捐资助学。退休后,他捐出毕生积蓄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,成立“振华奖学扶困基金会”,惠及贫困学生1.24万余人次,70多年来,他累计(lěijì)捐资170余万元,直接资助贫困学生2400余名。这位88岁的老党员(dǎngyuán),用72年光阴在沂蒙山区书写了“用知识改变命运、以大爱传递希望”的教育奇迹。 如今,李振华依然活跃在公益(gōngyì)一线(yīxiàn):开通“青少年思想疏导热线”,为290名孩子解开心理疙瘩;发起“共同托起明天的(de)太阳”活动,牵线260名企业家结对帮扶(bāngfú);组建“振华公益使者”志愿服务队,推动捐建225处“希望小屋”…… 作为五届山东省人大代表,李(lǐ)振华累计提交200余条议案,足迹遍布全国31个省市,作事迹报告3400余场(yúchǎng)。先后8次走进人民大会堂,荣获“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”“中国好人”等(děng)20余项省部级以上荣誉(róngyù)。 闪电(shǎndiàn)新闻记者 张润泽 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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